2012年12月19日 星期三

FB發文諷老闆 網友按「讚」也挨告?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fb%E7%99%BC%E6%96%87%E8%AB%B7%E8%80%81%E9%97%86-%E7%B6%B2%E5%8F%8B%E6%8C%89-%E8%AE%9A-%E4%B9%9F%E6%8C%A8%E5%91%8A-043445552.html

1 則留言:

  1. 資料[Data]:暗諷知名潮店前老闆胡晶南積欠薪水,順手就在臉書上按個讚。沒想到卻被胡晶南提告誹謗。
    論據[Warrant]:在網路上謾罵他人是犯罪行為,但按讚不算是
    支持[Backing]:檢察官認為,許多網友已經習慣看到訊息就在下面按個讚,代表是已經看過的意思,並不一定是認同或什麼
    限制[Qualifier]:毀謗屬毀謗罪
    反例[Rebuttal]:留言和po文是犯罪行為
    宣稱[Claim]:僅是按讚,沒有留言呼應,不犯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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