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2月19日 星期三

FB發文諷老闆 網友按「讚」也挨告?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fb%E7%99%BC%E6%96%87%E8%AB%B7%E8%80%81%E9%97%86-%E7%B6%B2%E5%8F%8B%E6%8C%89-%E8%AE%9A-%E4%B9%9F%E6%8C%A8%E5%91%8A-043445552.html

【老師︰我只是按讚說中肯,有這麼嚴重嗎?】

http://www.facebook.com/notes/hung-en-mark-liu/%E8%80%81%E5%B8%AB%E6%88%91%E5%8F%AA%E6%98%AF%E6%8C%89%E8%AE%9A%E8%AA%AA%E4%B8%AD%E8%82%AF%E6%9C%89%E9%80%99%E9%BA%BC%E5%9A%B4%E9%87%8D%E5%97%8E/10150703378149429

社群網站上對於誹謗言論按讚或分享,是否觸法?

http://www.8news.com.tw/archives/45302

躺著按"讚"也中槍?

http://honestylaw.pixnet.net/blog/post/59382450-躺著按「讚」也中槍%3F

按讚就像「連署簽名」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20810/34429874/

按讚就像「連署簽名」只是在臉書網頁按「讚」,不足以構成可獲《憲法》保護的言論,要有實際的文字陳述才算數。 

按讚挨告的實例

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1/7290844.shtml
臉書按「讚」不代表真的覺得讚,但讚者無心、看者有意,國內不乏按讚挨告的實例;法界多數傾向按讚只是臉書使用者的習慣,如同「閱」,不代表真的認同,多數不起訴。

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三

臉書按「讚」挨告 不起訴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11223/33908437

從藝人丁國琳控告網友, 思考按讚或推文能否連坐觸法 �X�B: 從藝人丁國琳控告網友, 思考按讚或推文能否連坐觸法

http://blog.udn.com/meatball2/6552390
在網路上毀謗他人,即是侵害人格權,可請求賠償

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earchContent.aspx?pc=B0000001&k1=%E4%BA%BA%E6%A0%BC%E6%AC%8A%E5%8F%97%E4%BE%B5%E5%AE%B3&k2=&k3=&k4=

刑法

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earchContent.aspx?pc=C0000001&k1=%E6%84%8F%E5%9C%96%E6%95%A3%E5%B8%83%E6%96%BC%E7%9C%BE%EF%BC%8C%E8%80%8C%E6%8C%87%E6%91%98%E6%88%96%E5%82%B3%E8%BF%B0%E8%B6%B3%E4%BB%A5%E6%AF%80%E6%90%8D%E4%BB%96%E4%BA%BA%E5%90%8D%E8%AD%BD%E4%B9%8B%E4%BA%8B%E8%80%85&k2=&k3=&k4=

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
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
罰金。
對於所誹謗之事,能證明其為真實者,不罰。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
關者,不在此限。



只要在網路上謾罵內容中有「損害名譽」,並以各種方式給其他第三者得知,就已構成『毀謗罪』
http://i17.tw/?p=2711

2012年12月3日 星期一

Facebook「讚」不「讚」That is a question

高中生阿明是個臉書FaceBook的重度使用者,平日閒來無事就喜歡掛在臉書上 關心朋友們的動態並對其中有興趣的動態做出回應。而阿明有個好朋友青樹, 是個衝動且富有正義感的人,有天青樹懷疑班上同學月花似乎在超商買的時候 偷偷偷了東西,於是就將這件事情貼上臉書的動態,指名道姓的直指月花偷東 西。愛用臉書的阿明看到這則朋友發的動態,二話不說就按了讚,而這則動態 在不久之後就被月花看到了,月花認為自己並沒有偷東西,對於青樹的言論以 及按讚的阿明非常的不滿,誓言要他們付出代價,於是一狀告上了法院..。 2. 你覺得阿明的行為正確嗎?你認為阿明是否有罪呢(請盡量提出你的假設, 依照你的假設進行之後的論述)